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临汾市政府信息化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39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临汾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临汾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网站名称为:临汾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指定地点为: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北大街316号;
公开时间为: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357-2091161。
本单位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操作。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本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 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临汾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办公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北大街316号;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57-2091161。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应当填写《临汾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第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第二通过互联网邮件发送申请的,请在主题上标明政务公开申请;第三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四)办理时限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驻局纪检组投诉。认为本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接待投诉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临汾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